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2018年医改重点 医疗费用增长控制不搞“一刀切”
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2018年医改重点 医疗费用增长控制不搞“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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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人社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联合发布《关于巩固破除以药补医成果 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通知》。
《通知》指出,2018年,继续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逐步实现医疗费用增长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各地要根据近年来省、地市、县级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医疗费用增长情况,科学设定年度医疗费用增长控制指标,逐级分解到各地市、县(市、区、师),不搞“一刀切”;要结合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功能定位、提供服务情况和建立分级诊疗制度要求,将控费指标细化分解到每家医院,不搞“一刀切”。
持续实现“两降一升”
《通知》强调,持续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进一步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2018年,全国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费用总体较上年持续下降,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总体较上年持续上升。
《通知》要求,在前期取消药品加成并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基础上,通过规范诊疗行为,降低药品、耗材等费用腾出空间,进一步优化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并做好与医保支付、医疗控费、分级诊疗等政策的相互衔接,保证医疗机构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到2020年,逐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基本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
全面开展便民、惠民服务
《通知》强调,2018—2020年实施新一轮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持续增强群众就医获得感。加快推广预约诊疗、远程医疗等医疗服务模式,提高医疗服务效率。推进胸痛中心、卒中中心等多学科联合诊疗模式建设,畅通院前院内急诊绿色通道。继续开展中医诊疗模式创新工作,优化中医药服务。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依托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打通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通道,实现就诊卡和诊疗信息共享,在医联体内形成一体化的医疗服务,让信息多跑路、病人少跑腿。
制定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具体方案
《通知》要求,2018年7月底前各省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2018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属管医院以及全国20%的二级以上公立医院、10%的社会办非营利性医院完成章程制定工作。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
全面推行新的医保支付模式
《通知》要求,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重点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2018年国家统一确定100个以上的病种,指导各地推进实施。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试点,完善按人头、按床日等多种付费方式。探索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支付方式,鼓励提供和使用适宜的中医药服务。建立“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和风险分担机制,提高公立医院自我管理、控制成本的积极性。
“两票制”方案要落实落地
《通知》要求,2018年,各省份要将药品购销“两票制”方案落实落地,推进数据共享、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实行高值医用耗材分类集中采购,逐步推行高值医用耗材购销“两票制”。建立健全短缺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和机制,更好满足临床合理用药需求。
中央资金奖勤罚懒
《通知》明确,为巩固破除以药补医成果,中央财政在2018—2020年继续安排资金支持县级和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持续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考核工作,根据考核结果分配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专项补助资金,向人口大县和国家级贫困县倾斜,对真抓实干、改革成效明显的地方予以奖励补助,对改革进展滞后的地方扣减补助资金。根据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考核结果,建立示范退出机制,对改革进展缓慢或工作停滞不前的示范地区和医院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撤销其示范资格。根据通知,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属管医院纳入属地医疗费用控制范围。